兴蓉环境(0005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制度审议与生效 - 制度经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施行[1][2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任职等相关时点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后需按要求报告并公告[6][7][8] 股份交易限制 - 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定期报告公告前后特定时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6] 特殊情况规定 - 增持、减持、强制执行等情况有相应披露要求[7][8][9] - 任期届满前离职或离婚分配股份减持也有转让比例限制[17][18] 股东权利 - 公司董事会不执行规定,股东有权要求其30日内执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