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12]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2]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任期届满前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审议事项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1]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专门会议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25] - 不能出席专门委员会履职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1]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9] - 提前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10年[2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履职保障与待遇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隐瞒[30]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0]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2]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3]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4]
山东路桥(0004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