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路桥(00049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会议审议 - 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召开规则 - 召开前三日发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6]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6] 其他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7] - 保存会议记录及资料至少十年[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1]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2]
独立董事会议审议 - 审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召开规则 - 召开前三日发通知,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6]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6] 其他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7] - 保存会议记录及资料至少十年[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1]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