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000619)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海螺新材海螺新材(SZ:000619)2026-01-04 15:46

制度修订 - 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1] 人员职责 - 公司接待与推广事务第一负责人为董事长,直接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3] 活动规范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公开进行,有条件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4] - 活动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4] - 活动结束后及时将主要内容置于公司网站或公告披露[4] 现场安排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应合理安排,派两人以上陪同并专人答问[5] 沟通管理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6]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情况必要时对外披露[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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