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科技(600584)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长电科技长电科技(SH:600584)2026-01-04 17:30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得为特定人员[4] 标的股票总量限制 - 全部有效期内标的股票总量累计不得超股本总额10%[4] 权益授予数量限制 - 两个完整年度内累计授予权益数量不超股本总额3%[4] 获授条件 - 公司需满足财务报告审计条件[6] - 激励对象自身需满足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条件[7] 公告与公示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9] - 激励对象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0天[12] - 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12] 授予时间 - 股东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14] 计划终止情形 - 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计划终止[17] 权益处理 - 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或行权安排,未行权注销,已行权返还[19] - 激励对象不能持有权益,未行权由公司注销[21] - 客观原因离职,已获准未行权期权六个月内行使,未获准注销[22] - 辞职或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未行权期权由公司注销[22] - 激励对象违法违纪,公司可要求返还收益,未行权期权注销[22]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离职,已获准未行权期权六个月内行使,未获准注销[22] - 身故时,已获准未行权期权六个月内由继承人行使,未获准注销[22] 其他要求 -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按会计准则修正预计可行权期权数量并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26] - 代扣代缴激励对象相关税费[27] 办法规定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