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5 年 1 - 11 月公司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收入为 22.88 亿元[16] - 2025 年预计全年日常关联采购金额 23,800 万元,1 - 11 月实际采购金额 5,278.85 万元[17] - 2025 年 1 - 11 月销售给华电科工集团及所属华电科工外子公司预计金额 97,845.00 万元,实际发生 43,418.03 万元[16] - 2025 年 1 - 11 月销售给华电集团所属华电科工集团外子公司预计金额 442,155.00 万元,实际发生 185,367.22 万元[16] - 202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收入 59.22 亿元,关联交易比约 51.50%[18] - 2026 年预计日常关联采购金额为 30,480 万元,约占全部采购金额的 3%[20] - 2025 年 1 - 11 月关联采购和销售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33] 用户数据 - 截至 2025 年 11 月底,华电科工集团持有公司 62.88%的股份[22] 未来展望 - 2026 年公司将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33] - 公司拟于 2026 年与华电财务公司续签三年期《金融服务协议》[37] 市场扩张和并购 无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改[60] - 修订后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八项原则[61] - 公司关联交易范围扩大至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关联人之间[61] - 公司股东会负责规定应由股东会决策的关联交易审批,董事会负责其他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64]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64] - 各部门、子公司为关联交易管理责任单位,年底需报送日常关联交易情况[91] - 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6]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96]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9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2]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2]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的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若出资额达标准且所有出资方均现金出资并按比例确定股权比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02][103] - 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等权利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放弃金额与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规定;未变更但权益比例下降,以放弃金额与按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的指标适用规定[103]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资产达披露标准且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10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101] - 实际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总金额,公司应根据超出金额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00] - 公司向关联人购资产成交价较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 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等[104] - 公司因购售资产可能导致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完成前解决[104]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以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金额中孰高适用关联交易规定[104]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需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明确多项内容并披露[104] - 金融服务协议超 3 年,每 3 年重新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105]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签协议,资金存放前需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105] - 公司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并监督[105]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九类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06]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担责赔偿[10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111]
华电科工(601226) - 华电科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