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603922) -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2026年01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3]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会议召开 - 按需召开会议,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开临时会议[8]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11]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表决相关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21] 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4]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26] - 会议需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28] 决议通报与跟踪 - 会议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5]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违规汇报董事会处理[27] 工作细则 - 与《公司章程》矛盾时以《公司章程》为准[30] - “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1]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3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