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燕食品(603057) -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紫燕食品紫燕食品(SH:603057)2026-01-05 18:30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 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交给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 实、完整、准确的。 上海石门一路 288 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 26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98 5488 传真:(86-21)5298 5492 junhesh@junhe.com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及《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