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创股份(001325) - 公司章程
元创股份元创股份(SZ:001325)2026-01-05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核准注册,12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960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7840万元[6] - 发起人王文杰、王大元、宁波星腾分别出资4327.2727万股、763.6364万股、509.0909万股,占比77.2727%、13.6364%、9.0909%[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84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股东可起诉[28] - 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方诉讼[36][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一人[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9] 独立董事与各委员会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5][126] - 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29][130] 总经理与财务报告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33][137]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45]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6]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分别为80%、40%、20%[15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6]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7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4] 章程相关 - 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核准登记的中文版为准[196][197] - 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19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