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600326) - 西藏天路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参股企业原则参照执行[4] 内部审计职责 - 内部审计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保持独立性[6]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能力,公司保障其继续教育[9] 报告与检查安排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月提交年度报告[11]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报告[11] 监督考核机制 - 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14] 制度生效与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人员依规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