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600326) - 西藏天路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定义 - 公司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4] 额度决策机制 - 额度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由董事长办公会决定[11] - 额度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1] 额度使用规则 - 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理财余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11] 业务管理 - 公司本部财务资金职能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业务实施和管理[13] 监督与披露机制 - 实施委托理财定期汇报机制[15] - 出现可能影响本金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回收资金[1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托理财信息对外披露[16]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检查和监督[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