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血净(603014)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威高血净威高血净(SH:603014)2026-01-05 19:30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 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 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 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规定:"在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决议 后十二个月内,股东会再次或者多次作出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决议的, 应当适用《重组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山东威高血液净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