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报告"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美力科技的委托,担任美力科技重大资产购买的 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美力科技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财务顾问办法》《26号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 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发 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做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以供美力 科技全体股东及有关方面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交易所有当事方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交 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的。 "(一)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 发表的专业意见与美力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