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 -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12月18日决定2026年1月6日召集第一次临时股东会[3] - 2025年12月2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股东会通知[3] 参会情况 - 现场股东或其代理人3人,持股137,102,400股,占比26.762%[6] - 网络投票股东413名,持股17,860,321股,占比3.486%[6] 议案表决 -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赞成股154,842,221股,占比99.922%[8]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赞成股154,702,321股,占比99.832%[8] -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赞成股154,823,321股,占比99.910%[10] - 《关于子公司委托工程建设的议案》赞成股25,275,021股,占比99.272%[11] - 《关于签署销售合同的议案》赞成股154,846,121股,占比99.925%[12] 会议合规 - 会议通知、召集、召开等均符合规定[5][6]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等合法有效[13][15] 法律意见 - 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为刘磊[17] - 负责人为庄涛、柳伟伟[17] - 签署日期为2026年1月6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