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审议[6] 委员管理 - 独立董事委员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六十日内补选[6]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随时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10] - 委员会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3] 细则规定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解释权归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