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 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披露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告书、募集说明书和发 行可转换债券公告书等。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