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SH:605055)2026-01-07 18:45

会议信息 - 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案,23日发布通知[5] - 2026年1月7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召开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6]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1人,持有股份335,929,080股,占表决权股份总数76.3475%[7]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335,454,580股,占99.8587%;中小投资者同意41,136,215股,占98.8596%[1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各条款表决同意比例超99.85%,中小投资者同意比例超98.8%[11][12][13][14][15][16][18][20][22]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335,454,580股,占99.8587%;中小投资者同意41,136.215股,占98.8596%[25]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 - 2027年)的议案》同意335,470,980股,占99.8636%;中小投资者同意41,152,615股,占98.8990%[25][26]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335,455,380股,占99.8589%;中小投资者同意41,137,015股,占98.8615%[26] 决议有效性 - 锦天城律师和本所律师认为股东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相关事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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