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0025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1月)
旷达科技旷达科技(SZ:002516)2026-01-07 18: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一月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旷达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议事规则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