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佳股份(603219) -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改)
富佳股份富佳股份(SH:603219)2026-01-07 19:01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宁波富佳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 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董 事会批准任命的全体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 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 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 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三)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