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300933) -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辰股份中辰股份(SZ:300933)2026-01-08 17:00

上市及股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7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709.0454万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4709.045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自己直接起诉[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4]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7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0] -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通过[85] 高管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03]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103] 财务与分配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7]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8] - 公司减资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9] 章程相关规定 - 章程由董事会拟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142]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39] - 公司在《公司法》等法规修改、公司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时应修改章程[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