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3009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辰股份中辰股份(SZ:300933)2026-01-08 17:00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5] - 承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5] 选聘规则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提选聘议案[7] 费用与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0] 聘期与保存 - 公司与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选聘相关文件保存至少10年[15]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工作,结果纳入年度评价[17] - 发现违规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罚责任人[18] - 事务所特定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修改亦同[20]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