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00000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平安银行平安银行(SZ:000001)2026-01-08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7年5月9日首次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7万股[7] - 公司于1991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优先股2亿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05,918,198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405,918,198股,其中普通股19,205,918,198股,优先股200,000,000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已发行优先股不得超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筹资金额不得超发行前净资产的50%[21]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合计持有的本行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应事先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告并获批[25] 董事及高管股份转让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优先股股东权利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35] - 公司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者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35] 股东权益及限制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自行起诉[42][39] - 拥有公司董事席位或直接、间接、共同拥有或控制公司百分之二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股份需事前备案[44] - 股东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公司股权的百分之五十时,表决权受限[44] 公司资本及股东责任 - 公司资本充足率低于法定标准时,股东应支持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措施[46] - 公司可能出现流动性困难时,有借款的股东应归还或提前偿还借款[4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5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相关方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十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59][58][60] 股东提案及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64] 股东会表决及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6] - 不同事项分别由股东会普通决议或特别决议通过[77][78]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79] 董事选举及任期 - 董事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88] - 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一名职工董事,由本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8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3%以上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88] 利润分配及实施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除定向分红外的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8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5]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至少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1] - 代表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11]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118] 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3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33]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行长一名,副行长若干人,副行长由行长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并聘任[126]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3][124] 公司变更及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等需依法办理相应登记[154]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