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物业(01354)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提名委员会最少三名成员,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5] - 会议通知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续会在首次会议后14天内举行无需通知[7]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7] - 决议经出席会议半数以上成员投票通过,票数相同时主席有权投第二票[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9] - 物色合适董事人选并提供意见[9] -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9] - 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提出建议[9] 其他规定 - 主席或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8]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10] - 公司提供充足资源履行职责[14] - 2026年1月获授权向雇员索取资料[15] - 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承担[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