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总结 - 2022和2021财年公司收入分别为1919.0541万美元和2076.4273万美元,2022财年收入较2021财年下降7.6%[69] - 2022和2021财年公司净收入分别为270.6527万美元和263.1706万美元,2022财年净收入较2021财年增长2.8%[69] - 2021财年公司收入和净收入较2020财年同期分别增长28.2%和19.3%[69] - 2022年9月30日财年,经营活动提供净现金158.0656万美元,投资活动使用净现金12.0904万美元,融资活动提供净现金12.1855万美元[75] - 2021年9月30日财年,经营活动提供净现金584.3292万美元,投资活动使用净现金106.764万美元,融资活动使用净现金287.0219万美元[75] 用户数据 - 未提及公司具体用户数据相关内容 未来展望 - 公司预计未来保留收益用于业务扩张,近期不支付现金股息或进行实体间资金转移[16] - 公司策略有研发创新轮椅产品、拓展产品种类、加强分销网络、拓展日本和中国以外市场及投资生产设施[81]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研发团队开发了便携式制氧机、17kg的轻型电动轮椅和电动升降沐浴机等新产品[68] - 公司研发部门有56名员工,拥有106项专利,另有22项正在申请[6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未提及市场扩张和并购相关内容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发售125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发行价预计在8至9美元之间[7][8] -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8.50美元,承销折扣率为7.5%,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部行使,总承销折扣为916,406美元,公司总毛收益(未计费用)为11,302,344美元;若未行使,总承销折扣为796,875美元,公司总毛收益(未计费用)为9,828,125美元[20] - 此次发行以包销方式进行,承销商有义务购买所有股份;公司授予承销商45天超额配售选择权,可按发行价减去承销折扣购买最多15%的普通股[21] - 公司将在发行结束日向承销商代表Prime Number Capital, LLC发行相当于此次发行普通股总数3%的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为此次发行普通股价格的130%[22] 其他重要信息 - 公司CEO王尔琪在此次发行结束后将至少持有公司50%的投票权,公司为“受控制公司”[10] - 公司不属需向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申请网络安全审查的情况[15] - 若公司F - 1注册声明在3月31日前未生效,或在该日前生效但9月30日前未完成发行和上市,需按试行办法完成必要备案程序[15] - 若PCAOB连续三年无法检查或全面调查公司审计机构,公司普通股可能被禁止在美国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交易;《加速外国公司问责法》将触发禁令的连续未检查年数从三年减至两年[16] - 公司前审计机构为Friedman LLP(2019 - 2023年),现审计机构为MarcumAsia(自2023年起)[16] - 公司是“新兴成长公司”,将遵循简化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18] - 公司业务由中国境内的VIE及其子公司开展,使用人民币;合并财务报表以美元呈现,汇率变化会影响公司债务和资产价值[31] - 截至招股书日期,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为6750000股,本次拟发行1250000股[37] - 2022和2021财年,轮椅及轮椅组件销售分别占公司收入约96.9%和99.7%,生活辅助产品分别占约3.1%和0.3%[63] - 2022和2021财年,电动轮椅分别占公司收入约0.4%和1.0%[64] - 2016 - 2020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从约1.504亿增长至约1.906亿,复合年增长率为6.1%[64] - 公司在江苏常州和泰州拥有两个生产基地,泰州基地租赁期从2014年至2043年共30年[65] - 公司在中国与超40家经销商、其他地区与超20家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2022和2021财年约73.0%和78.2%的收入来自最大经销商日新医疗[66] - 2022和2021财年公司约73.0%和78.2%的收入来自最大经销商日新医疗[66] - 2022和2021财年,大客户日新及其子公司分别占公司总销售额的80.5%和83.2%[109]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现金为479.2632万美元[72]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093.9534万美元,总负债为570.3843万美元[72]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权益为1523.5691万美元[72] - 2022年9月30日财年,经营活动提供净现金158.0656万美元,投资活动使用净现金12.0904万美元,融资活动提供净现金12.1855万美元[75] - 2021年9月30日财年,经营活动提供净现金584.3292万美元,投资活动使用净现金106.764万美元,融资活动使用净现金287.0219万美元[75] - 2020年9月30日投资余额为0,2021年综合收入为219.3088万美元,2022年综合收入为270.6527万美元,2022年9月30日余额达489.9615万美元[77] - 公司优势包括聚焦客户需求的优质产品、完善的分销网络、重视研发、垂直整合生产及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敬业员工[79] - 业务风险有市场竞争、大客户集中、原材料供应、价格及汇率波动、经销商网络、产品责任、营运资金有限、供应商有限、产品类别扩张等风险[82][83] - 公司结构风险有协议合规、合同安排效力、资产管控、经济下行、法规限制等风险[84] - 中国业务风险有质量控制、生产效率、政策法规、经济社会条件、税收、反腐、产品检验等风险[84][85] - 公司所有收入由中国VIE产生,投资普通股有重大风险[80] - 公司上一财年收入低于12.35亿美元,符合“新兴成长公司”定义,可享受减少报告要求[95] - 若公司成为“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年总收入超过12.35亿美元或在任何三年期间发行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务,将在五年期限结束前不再是新兴成长公司[99] - 公司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不受某些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美国证券法披露要求限制[95] - 公司可选择仅提供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两年相关的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97] - 公司不必遵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的审计师鉴证要求[97] - 公司在定期报告、代理声明和注册声明中关于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减少[98] - 公司可豁免就高管薪酬进行无约束力的咨询投票以及股东对任何未事先批准的金色降落伞付款的批准要求[98] - 公司已选择利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且该选择不可撤销[100] - 公司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可享受多项纳斯达克规则豁免,如免提交10 - Q季度报告等[101][103] - 公司经营面临竞争风险,部分竞争对手有诸多竞争优势,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和盈利下降[107][108] - 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会影响公司盈利,过去几年钢铁和铝价有不可预见的波动[113] - 公司产品依赖经销商销售,最大经销商日新业绩对公司很重要,若关系恶化或无法续约,公司经营业绩会受影响[115][116] - 公司产品有产品责任和人身伤害索赔风险,在日本和中国未购买产品责任保险[117][119] - 常州中津和泰州中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可使公司享受15%优惠税率,若失去该资质,2022财年和2021财年应缴税款将分别增加270,220美元和284,786美元[121] -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现金约480万美元,短期投资230万美元,流动资产约1890万美元,流动负债约570万美元[123] - 2022财年无供应商占公司总采购超10%,2021财年有一供应商占比达15.7%[125] - 2022财年和2021财年公司保修成本为零,但销售更多复杂机械结构产品时保修成本可能增加[135] - 2022财年和2021财年公司生产线平均利用率分别为77%和79%[140] - 公司流动资金来源有限,需大量额外融资,否则可能影响业务计划实施[122] - 公司依赖关键人员,失去关键人员会对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24] - 公司业务受外国法律法规影响,可能导致索赔、业务变更、罚款等[131] - 公司拓展新产品类别面临新挑战和风险,可能影响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132] - 2020年新冠疫情导致公司业务中断、原材料供应短缺、产能下降、客户违约可能性增加和产品交付延迟,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41] - 公司通过VIE协议控制和获取VIE经济利益,但VIE协议未经过法庭检验,存在重大风险[142] - 若中国政府认定公司在中国经营业务的协议不符合相关行业法规,或法规及其解释发生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严厉处罚,普通股价值可能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143] - 公司依赖与可变利益实体及其子公司的合同安排开展业务,这些安排在提供运营控制或获取经济利益方面可能不如拥有控股权有效[146] - 常州中金股东可能与公司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可能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51] - 与可变利益实体相关的合同安排可能受到中国税务机关审查,可能导致公司或中国可变利益实体需缴纳额外税款,对经营业绩和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154] - 若行使收购常州中金股权的选择权,所有权转让可能受到一定限制并产生大量成本[155] - 若常州中金破产、解散或清算,公司可能失去使用和享有对公司部分业务运营至关重要的资产的能力[156] - 公司有形资产的保管人或授权使用者可能未能履行职责,或挪用或滥用这些资产,可能危及公司对中国子公司和VIE的控制[157] - 相关合同安排受中国法律管辖,通过中国仲裁解决纠纷,中国法律环境不够发达,可能限制公司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150] - 募集资金汇回中国的过程最长可能需要6个月[161] - 资金汇回流程需在申请之日起180天内完成[162] - 若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公司需按25%税率缴纳全球收入企业所得税[170][171] - 若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公司向非中国股东支付股息时需代扣10%预提税[170][171] - 公司一款新产品未达要求被罚款约2856美元(20000元人民币)[174] - 新产品于2022年2月完成检验,认证有效期从2022年4月至2027年4月[174] - 公司印章和印鉴的使用有内部控制程序,但仍有滥用或疏忽风险[158] - 全球或中国经济严重或长期衰退可能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59] - 离岸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投资受中国法规限制,可能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和业务扩张[160] - 公司可能面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和中国反腐败法律规定的责任[172] - 公司业务受中国法律体系不确定性影响,可能面临诉讼成本和资源分散问题[175,176] - 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向境内实体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可能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和业务扩张[177] - 公司向中国子公司贷款受法规限制,如不能超过法定限额并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179] -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发布的21号文可能限制公司资金转换、转移和使用,影响业务流动性和扩张[180,181] - 公司向中国运营实体进行资本出资需获商务部或其地方对应部门批准,可能无法及时获批[182] -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加强数据安全监管,拥有至少100万用户个人数据的公司海外上市需接受审查[183,184] - 公司认为目前美国上市不受网络安全审查措施和安全管理草案影响,但未来存在不确定性[185] - 中国政府对经济各领域有重大影响,政策变化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和股价受影响[186] - 2023年3月31日起,国内公司海外证券发行和上市需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程序,否则可能受处罚[195] - 2023年3月31日前已海外上市的公司为现有发行人,后续发行需备案;3月31日前获海外监管批准但未完成发行的公司有6个月过渡期[196] - 2023年2月24日修订《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证券发行和上市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3月31日与《试行办法》一同生效[198] - 修订规定适用范围扩大至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198] - 公司及其VIE或VIE子公司若在3月31日后未遵守修订规定等保密和档案管理要求,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198] - 《意见》《试行办法》《修订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可能使公司面临额外合规要求,且无法确保能及时或完全遵守新规定[199] - 公司与常州中锦的合同安排受中国法律管辖,争议在中国仲裁解决[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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