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静桦)
独立董事提名 - 金健米业董事会提名吴静桦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4]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专业背景 - 被提名人拥有会计学硕士、财务管理博士学位,获副教授职称[5] - 被提名人在会计审计与财务管理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5]
独立董事提名 - 金健米业董事会提名吴静桦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4]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4] 专业背景 - 被提名人拥有会计学硕士、财务管理博士学位,获副教授职称[5] - 被提名人在会计审计与财务管理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