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0007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薪酬组成 - 董事、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8] - 独董实行津贴制,数额由股东会定[8] - 高管实行年薪制[8] 薪酬发放 - 基本薪酬不考核,按月发;绩效和奖励按考核周期发[9] - 一定比例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和评价后支付[11] 薪酬调整与机制 - 公司可建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16]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资、通胀、公司效益等[15] 薪酬追回 - 财务造假重述报告时追回超额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2] - 董事、高管违法违规减少、停付未支付并追回已支付部分[12][13] 专项奖惩 - 经审议批准可为专门事项设专项奖励或惩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