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000952) - 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 年 1 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管理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管理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副 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委员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管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