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00095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其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