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0009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广济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辞任导致提名委员会成员低于规定人数,在新成员 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承办,综合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相关资料, 拟定议案、报告,落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事项;证券法务部(风控审计部) 负责协调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 体协调工作。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