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00095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广济药业广济药业(SZ:000952)2026-01-09 19:0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财务事项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