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药业(00095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 年 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