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乐健康(30079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仙乐健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本细则第十条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适用 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