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039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3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1名有专业资格或财务专长[3]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1名,由有相关专业经验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6]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向董事会提聘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8] - 督促外部审计核查公司财务报告[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检查并出具报告[12]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评估意见并报告[15] 内部审计部门 - 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8] - 保持独立,不属财务部门领导或合署办公[8] - 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财报公布前召开,提前5日通知[16] - 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8]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多样,董事会秘书列席[18]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20] 其他 - 公司聘请或换外部审计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建议[10] - 披露年报时同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