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创股份(0013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元创股份元创股份(SZ:001325)2026-01-12 16:30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独立董事连任期限不得超过六年[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1]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三个交易日内,公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8]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9]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未提交意见或委托他人,应建议董事会撤换[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十年[14] - 会议时公司需提供相关材料[17] - 考评后提出报酬和奖励建议报告提交董事会[18] - 评价董事或讨论报酬时该董事应回避[19] - 工作细则按新规定执行[21] - 证券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22]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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