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0026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2026年1月)
亚玛顿亚玛顿(SZ:002623)2026-01-12 18:0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