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00262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1月)
亚玛顿亚玛顿(SZ:002623)2026-01-12 18: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所属子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