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 -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维宏股份维宏股份(SZ:300508)2026-01-12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7年6月4日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975弄119号1幢501室[8] - 2016年4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508”[8] - 截至2025年7月1日,注册资本为10,792.502万元人民币[8] 激励计划 - 202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1] -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管及其他人员(不含独董),不超183人[14][15]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94.90万股,占股本总额1.79%[18] - 董事、高管获授35.10万股,占授予总量18.01%,占股本总额0.3226%[20] - 其他177人获授159.80万股,占授予总量81.99%,占股本总额1.4688%[2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36个月[22] - 公司须在股东会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并公告[24] - 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禁售期,董高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授予价格每股20.20元,不低于规定价格的较高者[26][28] - 授予需满足财报和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条件[28] - 归属需满足公司未出现财报审计否定意见等条件[31] - 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34] - 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营收不低于10亿且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或净利润不低于9800万[35] - 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营收不低于13亿且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或净利润不低于1.176亿[35]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A、B+、C、D归属比例分别为100%、100%、50%、0%[38]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41][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41][44] - 公司需自查内幕知情人6个月内买卖情况[41][44] - 股东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2]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4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股票提供财务资助[47]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主体资格[50]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规定[50] - 公司已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50][52] - 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50][52] - 激励计划草案已获现阶段批准,最终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