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 开 发(000514)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年1月修订)
渝开发渝开发(SZ:000514)2026-01-12 18:45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工 作的规范性、有效性,保证公司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的选聘程序和义务 第二条 董事的选聘程序应遵循规范、透明的原则,保证 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 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 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 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 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 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