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603556)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
海兴电力海兴电力(SH:603556)2026-01-12 19:46

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626.417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8626.417万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东结构 - 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8553%[20] - 杭州海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7.8499%[20] - 启明环宇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583%[21] - 李小青持股比例为4.4625%[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9] - 公司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1] 审计相关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和解聘[173] 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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