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倩丽)
京新药业京新药业(SZ:002020)2026-01-12 21:00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 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现就提名 林倩丽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京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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