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对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政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战略决策和经营活动中对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因素的系统性整合, 识别并管理ESG相关的影响、风险和机遇,并以此实现可持续价值创造。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