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制定)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雇员多元化政策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包括深 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以及《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政策的目的旨在指引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及为达致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和政策。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二条 公司致力于为全体员工缔造包容及互助的工作环境,尊重个体之多样性,并重视员 工尊严。公司亦致力于促进员工平等及多元化,并在招聘、培训与发展、薪酬,以及就业和晋 升机会等方面提供平等机会。所有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之任命均以用人唯才为原 则,并在考虑人选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 年龄、文化背景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地区和行业经验、种族、知识及服务年期等)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