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京新药业京新药业(SZ:002020)2026-01-12 21: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公司就本身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不适用本制度。担保方式包括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