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 易合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彻以 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 (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 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四)关联人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