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特别大会 - 公司拟于2026年2月2日上午11时在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280号世贸中心21楼2106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3][95] - 代表委任表格须不迟于2026年1月31日上午11时交回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3][34][98] - 法团股东委任法团代表相关文件需在2026年1月31日上午11时前送达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36][98] - 公司将于2026年1月28日至2月2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未登记持有人应在1月27日下午4时30分前送交过户文件[37][100] 股份与购股计划 - 公司股份面值为每股0.20港元[9]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为2026年1月9日[9] - 现有购股计划于2019年5月31日采纳[8] - 现有购股权计划有效期至2029年6月1日[13]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共有151,060,000份尚未行使购股权,可转换为151,060,000股股份[13] - 174,800,000份购股权于2025年9月30日注销,64,760,000份因3名个人辞职注销[13] - 2025年5月28日向7名个人授出151,060,000份购股权,行使价0.500港元,行使期至2028年5月27日[14]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为2,158,000,000股,无库存股[21] - 假设股本无变动,计划授权限额为215,800,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本10%[21] 新购股计划 -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发布有关建议终止现有购股计划及采纳新购股计划的公告[11] - 股东特别大会将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以采纳新购股计划[11] - 新购股计划旨在激励合资格参与者,为业务发展吸引和保留人才[16] - 新购股计划合资格参与者包括公司或附属成员公司董事和员工[17] - 若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授出购股导致12个月内新股份超已发行股份(除库存股)0.1%,须获独立股东批准[19] - 新购股权计划表现目标基于参与者及集团表现,未规定行使购股权前必须达到的业绩目标[22] - 购股权归属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定情况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可决定缩短[25] - 新购股计划行使价不得低于要约日收市价、前五个营业日平均收市价及股份面值较高者[27] - 董事会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收回未行使购股,已行使无回拨机制[28] - 新购股计划采纳需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29][30] -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无根据新购股计划授出或同意授出购股,公司暂无授出意向[32] - 新购股计划目的为吸引及保留人才、提供激励、促进集团长期财务成功[45] - 批准更新授权限额前,因新购股计划及其他计划可能配授或转让的最高股份总数为2.158亿股,不超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0%[48] - 公司可在股东批准上次更新或采纳计划之日起三年后更新计划授权限额,三年期间内更新须获股东批准[48] - 任何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等须在股东大会放弃投票赞成更新计划授权限额的决议案[48] - 公司更新计划授权限额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3.39(6)及(7)、13.40、13.41及13.42条规定[48] - 于直至授出日期止12个月内,根据新购股计划及其他计划授予每名承授人的股份总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的1%[50] - 经更新计划授权限额下可能配发及发行或转让的最高股份总数不得超更新授权限额批准当日已发行股份的10%[47] - 若进一步授出购股权使12个月内发行及将发行股份总数超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1%,需股东另行批准[52] - 向主要股东或独董等授购股权,若12个月内已发行及将发行股份合共超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0.1%,需额外条件方可作实[54] - 新购股计划要约接纳期为要约日期起28天,逾期未接受或被拒绝则失效[55] - 购股权可在董事会决定的期间内行使,最长为授出当日起十年[55] - 承授人接纳要约需汇1港元,且款项不退[55] - 购股归属期不少于12个月,特定情况可规定较短归属期[56] - 计算计划授权限额,先前授出购股视为已使用,失效购股不视为已使用,注销购股视为已使用[51] - 公司进行股份合并或拆细,计划授权限额下可发行股份最高数占比前后需相同[51] - 向董事等授购股权要约需先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53] - 寻求股东批准时,公司须向股东寄发载有规定资料的通函[54] - 新购股权计划表现目标基于参与者及集团营运或财务表现,由董事会酌情厘定[58] - 董事会支持将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纳入合资格参与者范围,暂无授出购股权具体计划[59] - 购股归属期情况包括分批授予、混合或加速归属、总归属及持有期超12个月[60] - 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授出购股权致12个月内发行股份超已发行股份0.1%须获独立股东批准[61] - 购股权行使价不得低于相关要约日收市价、前五日平均收市价及股份面值较高者[62][63] - 因购股权行使配发股份与现有缴足股份权益相同,配发前无投票权[64] - 公司知悉内幕消息后至消息公布后交易日不得授出购股,业绩公告前30日不得授出[65][67] - 新购股计划期限为采纳条件满足起至采纳日起10年内公司营业结束[68] - 购股权无投票、股息等权利,行使配发股份与现有股份地位相同[69] - 年度业绩公布前60日或相关财政年度结束至业绩公布日期(以较短者为准)为限制期[70] - 季度及半年度业绩公布前30日或相关季度或半年度结束至业绩公布日期(以较短者为准)为限制期[70] - 购股权不得转让或让与,承授人不得处置或为第三方设立担保[71] - 承授人非特定原因终止受聘,已归属但未行使购股权立即失效[72] - 承授人身故、残疾或退休,已归属但未行使购股权可在6个月内行使[72] - 全面收购建议获批成无条件,承授人可在14日内行使已归属但未行使购股权[77] - 公司主动清盘,承授人可在股东大会前两个营业日行使已归属但未行使购股权[79] - 公司与股东或债权人达成债务偿还协议,购股权限期内行使,协议生效后未行使的失效[81] - 董事会有权因特定情况收回未行使购股权[73][74][76][78] - 未在指定时间行使购股权将失效[80][82] - 公司股本变动时,需对尚未行使购股权所涉及股份数目及行使价作出相应变更,调整方法依不同情况而定[83][85][87] - 资本化发行或供股时,新购股数目=现有购股数目×F,新行使价=现有行使价×1/F,F = CUM/TEEP,CUM为除权前最后一个交易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示收市价,TEEP=(CUM + M×R)/(1 + M),M为每股现有股份的权利,R为资本化发行或供股的认购价[83][86] - 股份拆细或合并时,新购股数目=现有购股数目×F,新行使价=现有行使价×1/F,F为股份拆细或合并系数[87] - 董事会可在征得承授人同意后随时注销已授出但未行使的购股权,已注销购股的承授人在符合条件下可获发新购股,已注销购股视为已获行使[88]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案随时终止新购股计划,终止后不得进一步授出购股,但条文仍具效力,需披露相关购股详情[89] - 购股属承授人个人所有,不得转让或出让,在符合条件下可转让给特定工具,公司应披露相关受益人或最终实益拥有人[90] - 购股将在最早满足购股期间届满、承授人终止成为合资格参与者等情况时失效[91][92] - 新购股计划须满足股东批准及联交所批准相关股份上市买卖条件后方生效[93] - 新购股计划可由董事会变更,但涉及上市规则第17.03条事宜的条文变更需经股东大会事先批准,且不得对已授购股发行条款造成不利影响[93] - 新购股计划条款变更大多需经股东批准,更改授予合资格参与者购股条款也需相关方批准,修订条款或购股须符合上市规则第十七章规定[93] - 新购股计划可授出购股权获行使后可配发及发行股份最多占决议案通过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库存股份除外)的10%[96] - 待联交所批准相关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新购股计划规则自决议案通过当日营业时间结束起获批准及采纳[96] - 新购股计划生效后,将终止2019年5月31日采纳的现有购股计划[97]
慧源同创科技(01116) - 建议终止现有购股权计划及採纳新购股权计划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