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凯英(920020)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泰凯英泰凯英(BJ:920020)2026-01-13 20:02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起在北交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泰凯英”,证券代码为“920020”[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三路6号2号楼,法定代表人为王传铸[11] 激励计划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和条件[13][51] - 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14][47]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30.00%[1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0%[18] - 2026年1月13日,公司多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1]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4][42] - 本次激励计划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77人[40] - 激励对象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24%[40]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等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1]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自查[4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及时公告激励计划相关文件[45] - 激励对象参与计划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46] - 激励计划已履行现阶段内部决策程序,保障股东知情权及决策权[49] - 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全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50]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还需按规定继续履行[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