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交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重大关联交易界定 - 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11] 禁止与限制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2]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除外情形且需特定审议[12] - 公司拟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特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3] 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委托理财等以额度计算,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2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22]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16] 免于审议和披露情况 - 上市公司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17]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9] 协议与文件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并按规定披露协议订立、变更等情况[22]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22][23] 股价波动处理 - 关联交易谈判期间,公司股价因传闻或报道波动应立即报告并公告[23]
罗欣药业(00279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