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 -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东方盛虹东方盛虹(SZ:000301)2026-01-13 20:45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 - 参加总人数不超过516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6名[10][3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认购份额3000万份,占比4.41%,其他员工合计认购份额6.5亿份,占比95.59%[33] 资金筹集 - 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6亿元,员工自筹不超6.8亿元,融资不超6.8亿元,融资与自筹比例不超1:1[11][31][34] - 员工持股计划份数上限为6.8亿份,每份1元,单个员工须认购整数倍份额[32] 收益情况 - 2026年3月15日前员工自筹出资年化保底收益率为8%,展期24个月年化保底收益率为5%[12][35] 股份情况 - 以2022年11月10日收盘价测算,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股份数量上限为10264.15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65%[13][37] - 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不超1%[13][31] 时间安排 - 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名下起算[38] - 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名下起算[40] 持有人会议 - 单独或合计持有1/3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3以上份额的员工可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提交临时提案[53] - 召开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5个自然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48] - 持有人按1元份额1票享有表决权,每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视为表决通过(特殊情形除外)[50] - 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延长[38] 管理委员会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54]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57] 其他规定 - 禁止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等期间买卖股票[41] - 持有人按认购金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缴款,承担计划风险,遵守相关办法[6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启动、实施、变更、终止等事宜[62] - 委托金融机构为资产管理机构,维护计划合法权益[63] - 存续期内,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或资管机构行使股东权利,无表决权[65] - 存续期内,除特殊情况,持有人份额不得抵押、质押、转让、担保等[65] - 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分配权益及转让份额,期满后适时卖出股票[65] - 持有人辞职、离职等,公司有权取消其资格,清算时归还本金及利息[65] - 持有人职务变更、丧失劳动能力等,其权益不作变更,死亡由继承人继承[67]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68]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70] - 可在存续期满、锁定期满且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2/3以上份额同意并董事会通过等情况终止[71] - 公司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决定持股计划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73]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规模上限为136,000万份,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不超过68,000万元,融资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不超过1:1[76] - 认购/申购费和退出费均为0[7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80] - 股东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81] -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等除部分人员参加存在关联外,无一致行动关系[86] - 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独立核算,权益不予合并计算[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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