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00204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紫光国微紫光国微(SZ:002049)2026-01-14 18:15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二)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 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 性或者显失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