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股份(300498) - 公司章程
温氏股份温氏股份(SZ:300498)2026-01-14 18:40

公司基本信息 - 2015年9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5,247,380股,11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53,927,141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142,144,804股,每股面额一元[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54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东与出资 - 发起人温鹏程认购股份104,850,000股,出资比例3.337%[16] - 发起人严居然认购股份91,610,000股,出资比例2.916%[16] -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认购股份1,557,533,016股,出资比例49.569%[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起诉或直接起诉[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权力机构,可对多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43]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14]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100]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1][122] 决策权限 - 连续12个月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所涉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4] - 单项实业投资发生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一年内累计超30%需股东会审议[44] - 一年内向银行融资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股东会审议[44] - 一年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所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的,由董事长决定;不超过30%的,由董事会决定;超过30%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101]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9] - 公司应保证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3]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投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10亿元,视为有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32] 其他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2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9]